為營造一個廉潔、公平、誠信、透明的供需合作環境,穩定供應商隊伍,建立長期互惠的供求關系,維護公司、供應商的共同利益,鴻泰科技集團制定了《供應商管理辦法》、《反賄賂協議書》,以加強對商業賄賂行為的整治工作,建立防止商業腐敗和不正當競爭的長效機制。
公司高層領導十分重視反商業賄賂整治工作,為此專門成立了由余學聰董事長、康頌標副總、楊廣盛副總組成的反商業賄賂領導小組,全面著手,內外兼顧,加大整治力度,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商業行為。
在公司內部,接受反賄賂行為舉報,加強對相關部門人員自律思想的教育,強化制度約束管理,并與各部門相關人員簽訂《反賄賂協議書》,對在采購等工作過程中違反公司相關規定,有商業賄賂、行賄及其他不正當商業行為的人員,公司將進行嚴厲懲罰,除沒收其不當利益所得及賠償公司損失之外,而且還要將其開除出廠,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,特別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。
在公司外部,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,實行供應商信用等級評定和篩選制度,根據等級實施不同的管理;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進行評價,并與供應商或合作伙伴簽訂《反賄賂協議書》,明文寫入合同。對違反公司反賄賂相關規定的供應商或合作伙伴,公司一經發現,將取消供應商供貨資格,同時視實際情況在供應商的應付帳款中扣留總貨款的20-50%作為違約金,并保留向法院訴請賠償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的權利。